“351”政策: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简称“351”。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同时在市域内取消住院起付线,即县域内住院自付费用不超过2700元,铜陵市级医院住院,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4500元,铜陵市以外的县级、市级和省级医疗机构自付费用不变。
“180”政策: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铜陵市在80%补偿的基础上再提高15%,即按95%补偿,简称“195”,提高15%的部分由市财政承担。)在原有的45种慢性病基础上,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2017年增加通风、脑膜瘤、慢性前列腺炎3个慢性病病种。
签约服务:县域内贫困人口每人每年免费享受100元的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包含基础性签约服务包和个性化特需医疗服务包,为签约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评估、康复指导、特定人群和特定疾病健康管理等服务,由辖区内医疗机构服务团队提供服务,贫困人口就医时,按照服务卡上联系方式联系服务团队。(县卫计委)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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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高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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