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经营者: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保障春节期间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合理确定市场调节价领域的价格标准,依法合规经营,做好相关商品稳价保供工作,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做到价签齐全、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出现价格欺诈行为。各行业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时,相关宣传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标示活动信息要做到清晰醒目,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
四、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和停车收费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措施。各停车场应将标价牌公示在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
五、各客运、出租车、网约车等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线上线下价格公示工作。
六、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宾馆酒店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价格公示牌,不得无故取消订单,不履行或拒绝履行价格承诺;餐饮等服务行业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提供的时令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扩大“时令价”等模糊标价的使用范围。
七、经营粮油肉蛋菜奶药等重要民生商品的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价格自律,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串通、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相关经营者应对照提醒告诫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切实规范价格行为。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共同进行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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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蒋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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