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人情”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概念,其中也蕴含了丰富的哲理。近日,枞阳法院汤沟法庭当庭调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承办法官充分运用“天理人情”的理念,敏锐捕捉到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情法并济,打出“感情牌”,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也从最初的针锋相对到后来的双向奔赴。
原告章某系从事水电工工作,被告钟某在上海从事室内装修业务。2024年10月份,钟某雇佣章某为其承接的室内装修提供水电劳务。期间工作中,因脚手架不稳导致章某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腿股骨骨折。出院后,章某经司法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一气之下,章某将钟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立即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将诉状及相关诉讼文书材料送达至钟某并听取其意见。钟某表示对案件事实无异议,但是自己并不是当时不愿意赔偿,而是担心双方都不懂法律,私下协商会留下隐患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希望法院居中协调一下。了解钟某的调解意愿后,法官及时将钟某的想法告知章某,征询其想法。章某则对钟某的态度表示不满,同时表
示自己因为伤情的原因在家,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家庭开支急需用钱。庭前经过几轮沟通协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当日,为妥善化解双方的纠纷,法官特地让双方提前一个小时到庭,以便于开展调解工作。“你们双方之前就有合作,关系一直处理得很好,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双方都不愿看到的,双方都要互谅互让,钟某今天提前到庭,说明人家态度是诚恳的,至于之前不愿意协商也是情有可原,大家有事好商量,毕竟情分还在。既然大家都选择法院来处理,那就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院肯定会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处理该案的。还有你的诉求中各项经济损失是按照上海市的标准计算,虽然侵权行为地是发生在上海市,但是因为你选择了在被告钟某的户籍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以受诉法院当地的标准计算,也即安徽省的标准来计算你的各项经济损失;另外就是后期医疗费,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等实际发生后再行主张,但是双方如同意协调,可以就后期医疗费一并予以处理,这样既可以一揽子化解纠纷,又减少了你们的诉累,对双方都是有利的……”法官针对章某的疑惑如是说。“章某的实际情况在这里,受了这么重的伤,有点情绪很正常,将心比心,双方都要摒弃前嫌、理性处理。你也是从事家装业务的,‘和气生财’嘛,以后合作的机会还多着呢,不要伤了感情。章某诉求中不合理的部分我们会予以扣除,赔偿的金额也是按照受诉法院当地的标准计算……”,法官耐心地向钟某说道。在法官用心用情用力调解下,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由钟某一次性赔偿章某医疗费(包含后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8万元,于本调解协议签署之日支付4万元,余款4万元于今年五一之前付清;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至此,在法官“情”“法”并济下,打开了双方的心结和法结,纠纷得以彻底化解,情谊得以维系。
一案暖人心,调解传温情。司法的温度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来回传递,不仅融化了双方心中的坚冰,也带去了司法人文关怀的温暖,更实现了定分止争、事心双解的效果。( 朱方龙)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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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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