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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简介

时间:2021-06-09 10:26:58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和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启动措施,旨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人才支撑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编制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1〕152号)精神。2021年,安徽省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面向全省招生。

  一、相关政策

  (一)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4290元/人年),免缴住宿费(1000元/人年),并补助生活费(3000元/人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予以补助。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3850元/人年),免缴住宿费(800元/人年)。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定向医学生的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毕业后未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指定农村卫生院工作,或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违反规定流动的,按照《安徽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违约处理的若干规定(暂行)》(卫科教秘〔2015〕340号)和《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0〕206号)等进行处理。

  (二)本科生经过5年学习、专科生经过3年学习并毕业后,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专科生无学位)。

  (三)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到指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本科生须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专科生须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时间为2年。参加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后,在依据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设置的岗位内,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培训时间计为服务年限和工龄。其在培训期间按照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必须按照定向协议,首次注册在枞阳县所辖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且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助理全科)专业(培训期间按相关政策)。定向医学生首次注册由拟执业机构(定向就业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等材料中注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身份。

  (五)定向医学生毕业前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专升本或脱产研究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县卫生健康委批准,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二、枞阳县2021年招生计划

  (一)本科,学制五年:临床医学专业:7名(安徽医科大学2名、蚌埠医学院2名、皖南医学院3名);

  中医学专业: 3名(安徽中医药大学)。

  (二)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临床医学专业: 5名(安徽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名、皖西职业技术学院1名、合肥职业技术学院1名、黄山职业技术学院2名);

  中医学专业:2名(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1名、亳州职业技术学院1名)。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枞阳县生源。培养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毕业后志愿投身于我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本科需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本科第二批次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向专业志愿;

  (四)定向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医学院校和枞阳县卫生健康委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书。免费定向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四、招生录取办法

  (一)由省教育厅列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批次录取。

  (二)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分别达到本科第二批次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报考该定向就业计划的考生于6月27日至29日上网填报本科或专科提前批次志愿。

  (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投档,由培养医学院校按照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8月中下旬录取名单印发至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需求市、县(市、区)及各培养医学院校,同时在安徽省招生考试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安徽省教育厅网公布。

  (五)培养医学院校和枞阳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考生(携准考证、身份证等)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协议签订情况分别报送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协议书签订工作于8月底 前完 成。

  (六)培养医学院校对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医学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参加学习。

  联系电话: 0562-3211017

  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周若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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