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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23-03-09 12:33:48

根据《枞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之规定,最终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体检对象:见下表

序号

岗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1

2022001

苏霞

340722028

2

2022001

吴燕菊

340722186

3

2022001

汪银萍

340722171

4

2022001

胡燕

340722219

5

2022001

陈瑗

340722042

6

2022001

钱程

340722048

7

2022001

许会萍

340722157

8

2022001

徐健

340722071

9

2022001

徐彩云

340722053

10

2022001

疏官宏

340722168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枞阳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自理(400元/人)。

(四)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者,由枞阳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考察。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1、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个人学籍档案,学校出具的个人表现材料。

  2、其他历届毕业生。

  (1)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档案,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

  (2)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现实表现鉴定材料。

  3、其他材料。

  (1)档案不在枞阳县的,请及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案统一调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在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不需个人送交。

(2)已婚考生提供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枞阳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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