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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21 12:36:57

根据《2026年枞阳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岗位选调计划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 423日(星期)。

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8:10前到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枞阳县连城东路与浮山路交叉口大厅集中。

(三)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委统战部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1张近期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委统战部实施。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个人人事档案,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现实表现鉴定材料。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430日前将书面考察报告报送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

附件:枞阳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枞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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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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