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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实施"两纲"硕果累累

时间:2022-03-18 08:24:36

  2011年11月25日,安徽省政府颁布了《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制定了2011—2020年全省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是指导全省妇女儿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十年来,安徽省各级政府妇儿工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两纲实施为抓手,以服务妇女儿童需要为基点,以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汇聚力量,全力以赴,积极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共进、同频共振,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全面进步和发展。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高位推动两纲实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印发了安徽省两纲,并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确保两纲实施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专题研究部署。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两纲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省政府定期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省政府妇儿工委每年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适时召开两纲重难点指标推进会,专题研究推进两纲实施。省政府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省政府部门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省民生工程,纳入省财政预算。完善指标监测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两纲指标体系课题研究,制订了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年度动态监测和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召开统计监测会和专家评估会,向社会公布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报告。对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等缺口指标,制定调查方案,完成现场调查等工作,为两纲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持。强化督导推进落实。及时调整并不断扩充成员单位达41个,制定职责分工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将两纲实施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逐条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两纲实施有序有效。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中期进行全面督导,终期开展评估检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如全省村“两委”换届时机,将“提高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作为重难点问题进行督导,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加快实施两纲。强化示范引领。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两纲示范县区2个。不断改进两纲示范工作模式,在第一批直接授牌基础上,第二批两纲示范县区改为创建评估合格后授牌,第三批向贫困、两纲实施较落后县区倾斜;探索建立成员单位结对共建示范县区机制,并通过召开示范现场会,加强对两纲示范县区的业务指导和经费支持,开展跟踪督导和年度考核,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两纲实施扎实推进。

   强化工作举措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我省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突出改善妇女儿童健康医疗条件,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和保障水平,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着力改善妇女儿童生活环境。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至2020年底,全省生态环境满意率首超九成。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巩固提升工程,累计解决3429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6.0%。创建省级女职工“阳光家园”母婴室、托管班、心灵驿站1343家,全省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达92.4%。加强校车安全检查和儿童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儿童公共安全教育覆盖面达100%。大力推进各类健身场地设施建设,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95.8%。着力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率先实现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6.2%,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服务,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及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连续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儿童传染病得到全面控制。“孕中期血清学三联筛查”纳入民生工程,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并不断扩大项目覆盖范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国家平均水平。着力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4.9%。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级验收。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首创省市统筹、以市为主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高等院校在校生男女比例保持基本均衡,男、女受教育程度差异缩小。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现30万人口以上的县开办1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着力提升妇女儿童保障水平。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女性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近10倍。率先实现工伤保险高风险行业和企业职工全覆盖。实现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652.9万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城乡养老(三级)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在全国首创制订发布省级儿童福利机构地方标准体系,儿童福利范围由孤儿扩大到七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现省辖市和重点县(市)儿童康复机构全覆盖。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达到100%。建立疫情期间孕产妇服务保障机制,制定因疫情影响监护缺失儿童的救助保护方案,切实保障了特殊时期妇女儿童安全。

   突出重点难点助力妇女撑起“半边天”

  我省始终把扩大妇女创业就业作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重中之重,着力保障妇女经济权益,有序扩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广大妇女在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中撑起“半边天”。着力扩大妇女就业规模。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落实就业援助政策,逐步消除劳动者城乡差别和性别歧视。拓展就业新领域,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2+N”招聘活动品牌,开发公益性岗位,“春风行动”“巾帼风采”女性专场招聘会等为女性提供大量就业岗位。 2020年,全省从业女性1982万人,占全部从业人数的45.3%。着力激发妇女创业活力。在实施“创业江淮”行动、青年创业等计划实施过程中,将妇女作为促进创业的重要主体给予重点扶持,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税费减免、人力资源服务等全程跟踪服务。建设女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妇女创业孵化基地,投入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2.4亿元,扶持农家乐、手工编织、电子商务等契合女性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徽姑娘”“皖嫂”等妇女创业就业品牌。建立省级农家乐示范基地518个、专业合作社574个,省级皖嫂示范基地134个,带动36万多名妇女创业就业。着力全面消除妇女绝对贫困。将特困妇女优先纳入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激发贫困妇女内生动力,稳定增加收入。全面推广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能人大户带动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等模式,积极实施培育生态友好型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组织外出就业和开发公益岗位“三业一岗”等就业扶贫措施,深入推进巾帼脱贫行动,全省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妇女,基本实现“应务尽务”。截至2020年底,广大贫困女性全部脱贫,贫困女性年人均纯收入增至11658.5元。着力推进妇女参政议政。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31.2%、23.4%,超国家平均水平。坚持科学谋划、系统培养、择优配备,先后选派近200名女干部,赴安徽自贸区、长三角先进地区、战略性新兴企业实践锻炼以及省直单位、市县乡之间双向交流任职、跟班锻炼等,持续提升了女干部能力素质。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正职县(处)级女干部比重等均达终期目标。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更加广泛,全省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超过30%,城市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以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相适应。

稿件来源: 安徽日报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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