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滁州市、合肥市,宁国市、无为市、铜官区和桐城市;
棚户区改造:合肥市、滁州市,利辛县、琅琊区、瑶海区和界首市;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合肥市、滁州市,包河区、禹会区。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
联系方式: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0551-62871549 62877500(传真号)
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0551-62871517
62871272(传真号)
为便于核实有关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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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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