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年出生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对错过集中征缴期出生的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有效填补新生儿出生后医保的空档期,实现新生儿医保待遇的无缝对接,为新生儿撑起健康保护伞,呵护新生命。截止目前,枞阳县“新生儿专户”已为867名新生儿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818人次,医疗总费用63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283万元,大大减轻了新生患儿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了参保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和满意度,让群众有了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策知晓率。县医保局联合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做好日常宣传外,结合每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主动向办理城乡医保业务的群众宣传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和新生儿参保流程。同时,在日常执法检查中,深入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及时掌握辖区新生儿出生情况和相关信息,做好新生儿参保跟踪服务工作,使这项政策能够应知尽知、应保尽保。
二是制定参保细则,明确落地参保流程。县医保中心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时制发《关于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及操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新生儿落地参保操作流程,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项民生工程做实做细。《通知》规定对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县户籍的新生儿,且新生儿加入本县户籍,其监护人可以在出生3个月内向县医保中心申请参保,经审核审批后录入参保信息,按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缴费后自动激活参保信息,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三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落实政策待遇。在办理新生儿登记参保时,工作人员做到认真、耐心、细致地向每位家长详细解答新生儿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即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凭新生儿户口本、监护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及其他信息,在我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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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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