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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枞阳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时间:2021-05-19 15:45:47

  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生产为职业、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产业和具有一定农业技能的从业者。2016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被列为技工大省技能培训民生工程项目之一,为农民素质提升发挥高效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民生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现将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大幅提升农村人才素质是智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为彰显培育农村人才的重要性和继续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2019年,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文件。该文件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效能为关键,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培训体系、改进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指导服务,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目标任务。根据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培训规范精神,培训工作按年度实施,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实际,制定和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395号)方案文件,安排我县2021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2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50人、创新创业带头人50人),技能服务型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政策范围。为切实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任务,落实好培训项目民生工程政策,我县结合县情研制了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具体确定了培训政策人员范围,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150人,分3个班,培训水稻种植1个班(50人)、果蔬种植1个班(50人)和茶叶种植1个班(50人);二是创新创业带头人1个班(50人);三是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1个班(50人),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

  参训对象基本条件:年满16周岁,有参训意愿,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主要面向从事水稻、果蔬、茶叶等种植的农业产业劳动者,即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带头人、管理骨干。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训是指参训对象对农业生产要素能够优化组合和配置,产生更高的新价值,在农产品市场上获取更多的竞争优势和回报,在当地同一生产领域处于引领地位。创新创业领域可以是农业技术创新、农产品创新、农业品牌创新、农业管理服务创新、农产品市场创新等。技能服务型学员优先考虑工作积极和动物防疫任务完成出色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四、补助标准。新型农民培训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项目奖补资金实行直补培训机构的办法,补助标准分别是: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标准为128学时,人均补助3500元;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标准为48学时,人均补助1500元。县财政将及时统筹拨付工作经费,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工作规范开展。

  五、申请流程。申请参加培训应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我县已向乡镇(经开区)发出现场遴选学员通知,明确各乡镇(经开区)具体参训对象目标任务数,要求各乡镇(经开区)规范遴选符合政策条件并有迫切需求的参训农民。申请流程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经开区)初审、县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确定。上述各类培训的对象当年不得重复;2020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可以参加2021年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培训。2021年同一层级同一专业的培训对象与2020年重复率不超过8%。

  六、预期成效。根据授课内容,培训结束后,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参训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通过项目针对性的持续培训,我县参训农民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将会有质的提升,农业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创业创新方式得到进一步延展,农业产业方面的人脉资源不断扩充。参训农民的农业主导产业在全县范围内必将产生明显示范带动效应,人均示范带动周边农户20户以上,实现农业产业快速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历届参加培训的职业农民成功创业案例表明,参训农民同比增收增效最低达到20%以上,有的甚至达100%以上。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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