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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5-19 15:51:47

  为扎实推进我县2021年棚改工作,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居民人居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经济发展速度,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市2021年棚改和征收工作计划的通知》(棚指〔2021〕1号)精神,结合枞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抢抓我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政策机遇,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规划实施相结合、与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相结合,与城市“双修”相结合。按照“棚改清零,重大项目保障,净地出让”的原则,做到精准征收,政策统一,标准一致,强力推进全县棚改工作,使棚改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市征收中心下达我县改造目标任务600户(其中省考核棚改项目460户)。经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枞阳镇、县经开区和横埠镇摸排整合,制定枞阳县2021年棚改拆除清零任务分解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委主要领导任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实施乡镇(县经开区)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枞阳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

  项目所在乡镇(县经开区)是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共同纳入目标考核奖惩范围。项目所在乡镇要对照任务分解表确定的任务、时限和要求,以地块“清零”和项目推进征收为重点,继续强力推进年棚改项目扫尾工作,做到棚改项目不“清零”,工作专班不撤离。

  通过实行领导干部包保、成立工作专班等形式,强化人员力量,压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强力推进,确保征一片、拆一片、清一片。

  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县房产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据现行的土地和房屋征收政策,会同项目所在乡镇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征收安置方案,增强工作指导性;县执法局要加强控违、拆违工作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建设,坚决杜绝棚户区(城中村)项目改造期间各类偷建、抢建等违法建设活动。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棚改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从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角度,盘活存量,挖掘增量,全面梳理棚改可出让用地规模,完善资金拔付办法、土地出让金分成办法,统筹使用好棚改专项债券等各方资金。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统筹做好棚改专项债券的申报工作,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四)严格考核奖惩

  (五)营造舆论氛围

  县融媒体中心要会同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具体详实的宣传方案,加大现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设立宣传点、入户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和意义,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积极引导棚户区群众支持、参与棚改工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枞阳县2021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分解表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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