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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史的交涉

时间:2010-07-02 08:56:20

——钱澄之《所知录》书写样态及其意涵之研究

  明清之际的钱澄之(1612-1693),在南明弘光朝(1644-1645)覆灭之后,先后追随隆武(1645-1646)和永历(1646-1661)二朝。作为一介书生,他身涉闽、粤艰险之地,积极从事抗清复明。复明失败后,一度出家为僧,后返回老家安徽桐城居住。晚年穷困潦倒,游历四方,勉力保存遗民气节,以著述终老。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钱澄之的诗文集《田间诗集》、《田间文集》均被禁毁。他精心撰写的南明史书《所知录》在当时也无法刊刻。此书是主要记载从隆武元年(顺治三年,1646年)到永历五年(顺治八年,1651年)七年间的南明史事,也涉及弘光朝(1644-1645)的一些秘闻。《所知录》一书的史料价值甚高,是“记隆武、永历两朝最直接之资料,堪备南明史事之征”。自晚清以降南明史得到史学界的高度关注之后,《所知录》一直就是研究南明史的必备史料之一。但是,作为一部史书,《所知录》的体例与通常的史书有着很大的区别。钱澄之在《所知录》中记载历史事件的时候,往往会用他本人所写的诗歌来补充或重新叙述历史事件;诗歌或补充历史细节,或发表意见,或抒发感情,不一而足,其总数达73首之多。可以说,在中国的历史书写传统中,像《所知录》这样将诗歌书写与历史书写并置的体例是比较特殊的。这批出现在史书中的诗歌,不但是探讨钱澄之的生平、历史观和诗歌写作的重要范本,而且更是研究中国文学史上诗歌书写与历史书写如何交涉的绝佳例子。

  张晖指出,《所知录》中的诗歌反应了钱澄之尊永历而贬隆武的史观,同时,致力于通过诗歌来表彰忠义。清水茂(1925-2008)曾将钱澄之诗分为晚年的田园诗和早年抗清具有“诗史”特质的两大类。确实,《所知录》中的诗歌,过去较多得到重视的是《闽江水雹歌》、《沙边老人行》、《虔州行》、《麻河捷行》、《悲湘潭》、《悲信丰》、《悲南昌》等长篇的纪事古诗,因为其叙事直接、详尽,承担起了用诗歌记载历史的“诗史”功能。然而,即使我们承认钱澄之的这些诗与杜诗相比,确实更能详尽地叙述历史事件。但,我们也注意到,与《所知录》中的历史书写相比,钱澄之的相关诗歌对于同一历史事件的叙述毫无优越可言。韵语叙事的含糊、游移与暧昧,导致诗歌对相关事件的时间、人名、地名以及来龙去脉等的记载,显得极为不清晰。所以,本文认为《所知录》中最为精彩的并非是那些纪事性特别强的诗歌,而是那些能把褒贬和立场寓于诗中的诗歌。而这些诗歌,恰好也是与“诗史”书写传统相契合的作品。

  历代的“诗史”说,其基本内涵在于强调诗歌对于现实的书写,但自从宋人李遐年提出杜甫诗用《春秋》笔法写作之后,则开始重视诗歌写作上的褒贬功能。明代的杨慎(1488-1559)在讨论“诗史”时,希望诗歌不要直陈,而能够做到含蓄蕴藉或意在言外地记载时事。许学夷(1563-1633)也强调诗歌在叙事上不要直陈,而是要通过“抑扬讽刺”的方法来保持诗歌的文体特征。而曾与钱澄之同在永历朝任职的王夫之(1619-1692)在讨论“诗史”时,也强调诗歌的美刺、讽谏功能,反对直叙事实。这些论述在整个“诗史”的理论诠释史中,占有主导的地位;反而清水茂提及的那些直叙事实的“诗史”写作,似乎历来只有王世贞(1526-1590)等极少数人给予过正面的支持。明清之际的“诗史”说以钱谦益(1582-1664)最为代表,尤其推崇褒贬和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大胆记录当代的重要历史、政治事件及己身之遭际。《所知录》中那些蕴含着褒贬意识与表彰忠孝气节的作品,分明就是契合了“诗史”的传统和当时的潮流。这些作品,一方面有着较高的艺术性和美学价值;另一方面,能与历史书写产生相互印证的功效。诗歌中表现出来的无论是对事或对人、对君王或对臣子所持有的褒贬和立场,都是单纯阅读《所知录》中的历史书写所无法获得的信息,都是对《所知录》中的相关历史书写给予的补充。诗歌书写或凸现钱澄之在相关历史事件上的立场,或表明钱澄之对历史人物的观感,和较为冷静地描述事件的历史书写相得益彰。综观《所知录》全书的诗篇,那些叙事性较强的作品确实能较为详尽地叙述历史事件;那些暗寓褒贬的作品则能体现诗歌与历史在产生交涉时,诗歌所具备的特殊的褒贬、美刺的功能与价值。

  最后,张晖提出一些思考。他指出,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是否可以调整阅读策略,将《所知录》阅读成一部记载钱澄之个人生命的诗集。如此,书中的那些历史叙述,就成了对诗歌写作背景及本事的笺释。并对这一想法,就具体的文本和理论问题展开了一些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张晖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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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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