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

枞阳在线网站 | 枞阳融媒体中心 主办

设为首页

简体 | 手机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 >正文

罚款三千元!枞阳一证人出庭作伪证被处罚

时间:2023-07-25 14:31:11

  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证人作伪证的行为作出罚款三千元的决定,证人谢某当场缴纳罚款,并出具具结悔过书。

  2022年,张某以殷某借款30万元未还为由向枞阳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张某申请证人谢某出庭作证。谢某在不知道殷某是否欠钱的情况下,仍出具虚假证人证言并当庭述称曾当面听殷某说欠了张某30万元。后张某因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谢某作伪证的线索移送法院。

  法院认为,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交付系重要证据之一,证人谢某在签署保证书后仍作虚假证言,已妨碍法院案件审理,根据谢某的违法行为,决定对谢某罚款三千元。

  法官提醒: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作伪证的将会受到拘留、罚款等司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所谓义气或者钱财而作伪证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权益,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最终也只会落得自食其果的下场。胡慧静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律师声明 | 广告服务 | 举报纠错

枞阳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备0750286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4120200050 皖网宣备090007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34082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