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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4 20:30:32

  “喂!是枞阳法院执行局吗?我是案件申请执行人吴某某,我发现被执行人殷某在黄山市出现,请你们立即前往控制”。4月17日,枞阳法院通过跨市拘传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吴某某与殷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枞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由殷某在2024年1月5日前一次性归还吴某某本息58320.83元。调解书生效后,殷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吴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殷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逃避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现场查找、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其履行义务均未果,在对其银行账户中的2万余元进行了司法扣划后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4月17日,执行干警获得了申请执行人吴某某提供的线索后,第一时间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分管院领导与执行局负责同志亲自谋划部署跨市执行工作,指派3名执行干警当天前往被执行人在黄山市的住所处,成功对其实施拘传。见到殷某被拘传到案后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枞阳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司法拘留的震慑下,殷某当场将剩余案款缴纳至法院账户,履行了还款义务。

  枞阳法院“执行110”快速备勤制度建立以来,24小时待命,推动执行线索快速核查处置,不断提升执行威慑力,用实际行动跑出执行“加速度”,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枞阳法院将继续秉持着“如我在执”的理念,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当场履行。(周正大)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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