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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0 21:34:50

  01

  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太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卫健委)体制改革股原股长、四级主任科员沈叶林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烟酒等问题。2014年至2021年,沈叶林在原县卫生局、原县卫计委和县卫健委工作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烟酒,价值折合共计2.335万元。沈叶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沈叶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太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原主任贾常舟借考察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1年9月23日,贾常舟带队赴浙江省宁波市考察学习期间,经贾常舟提议,考察组到普陀山景区旅游,并将旅游费用共计12420元纳入考察学习费用中予以报销。2023年12月,贾常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02

  通报两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一、宜秀区罗岭镇林春村村委会副主任严小云酒驾问题。2024年5月25日,严小云饮酒后驾驶逾期未检验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7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4年6月,严小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宜秀区大桥街道芭茅巷社区党员陆锋酒驾问题。2023年2月4日,陆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3年4月,陆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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