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兑付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张某某、杨某某与安庆市某房产开发公司、枞阳县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枞阳法院依法审理,判令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张某某、杨某某因房屋漏水而造成的维修等费用合计98535元。判决生效后,两公司逃避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张某某、杨某某于2024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逃避执行。执行干警综合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和传统调查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名下仅有微量存款,执行干警随即对存款进行了扣划。针对剩余未执行到的案款,执行干警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主动对两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的生产经营将处处受限,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最终,在充分了解执行措施的强制性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剩余案款。至此,该起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朱燕)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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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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