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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4 08:21:18

  “辛苦你们了,大热天还带着调解协议上门跑一趟,来,拿瓶水喝。谢谢你们。”个体户陈某某向法官连声道谢。

  2022年,张某在陈某经营的材料店购买了3375元的装饰材料,张某支付了700元,余款2675元一直未支付,陈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张某,但张某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考虑到本案标的额不高,只要能联系上人,纠纷化解的可能性就很大。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及时联系了张某所属村委会,希望村委会工作人员协助联系张某,邀请村干部共同进行调解。最终,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张某一次性支付了2675元货款。

  对当事人而言,每一起案件都是大事,对法院而言,每一个“小案”的处理都彰显着司法理念和智慧。枞阳法院会宫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深化与镇、村的沟通协作,充分借助镇、村两委工作人员在辖区的威望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不断凝聚各界力量,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张润武)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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