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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1 09:01:38

  2024年8月,枞阳法院义津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的发展纾困解忧。

  2019年中旬,乙公司因工程需要,在甲公司处购买砖材料。后双方经结算确定了乙公司应支付的货款金额,乙公司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迟迟未能支付剩余部分货款。甲公司经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企业,便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乙公司起初对于法院的调解工作存在抵触情绪,声称货款金额不符合实际情况,结算清单系公司财务个人行为,不愿意支付剩余货款。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对乙公司进行引导劝说,告诫其诚信乃是企业立身之本,同时也鼓励双方进行换位思考,了解对方难处。最终,乙公司同意当场支付剩余款项,而甲公司也被乙公司的诚意所打动,自愿放弃利息,随后双方就协议敲定细节并当场签订即时履行协议。这笔“陈年坏账”在承办法官的居中调解下得以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今后,枞阳法院将继续秉持为民服务宗旨,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陆野)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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