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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3 18:10:02

  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名拖欠工人劳务费的失信被执行人许某司法拘留15日。

  据悉,2020年,章某某受许某指派,为许某亲属许某甲提供劳务。2022年,双方经结算,许某应当向章某某支付劳务工资款6825元,经章某某催讨后,许某仅支付1000元,余款便未再付。章某某经多次催讨未果后,将许某诉至枞阳法院。案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许某再次言而无信,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经章某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许某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为逃避法律责任,东躲西藏,查无踪迹,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为突出执行强制性,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同时,与章某某做好沟通工作,告知其如有许某线索及时反馈。

  2024年10月14日,章某某得知许某此时位于枞阳县麒麟镇,便将相关的线索及时告知执行干警,随后,执行干警便对许某采取了拘传措施。许某到案后,仍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鉴于其拒不配合执行的态度,枞阳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当晚将其移送至铜陵市拘留所拘留。迫于拘留高压,许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打电话联系其亲属积极还款,当场支付了剩余案款。至此,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执结。(朱燕)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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