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庭长,刚刚有个当事人给您送来了一面锦旗,看您正在开庭,他说不打扰您工作就先回去了,委托我向您表达谢意”,2月11日上午,枞阳法院义津法庭储法官结束庭审回到办公室,迎面就收到同事送上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看到锦旗落款处的吴某某,储法官瞬时明了,原来是年前办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储法官及时联系上吴某某,感谢其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肯定,吴某某再一次表达了对储法官为民办实事解民忧的感激之情。
原告张某某以被告吴某某未及时给付酒水款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某给付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经初步梳理案情储法官认为案件存在调解可能,当即与吴某某进行联系。起初,吴某某态度消极,不愿意沟通,只是一味强调自己早已结清货款,后来索性不再接听电话。储法官遂多次通过短信等形式不断向吴某某释法明理,劝导其应该积极应诉,并就自己的主张进行相应的举证。吴某某也慢慢放下了戒备,同意接收了法院的诉讼材料,并在法定期限内积极进行了答辩和举证,最终该起案件也得到了妥善化解。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承载着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法院全体干警的鞭策和激励。下一步,枞阳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陆野)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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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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