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4时许,枞阳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声称在枞阳县城发现被执行人汪某,请求法院干警立即赶往现场。接警后,执行干警火速出击,仅用十余分钟,就将在家中的汪某一举抓获并拘传至枞阳法院执行局。
据悉,申请执行人鲍某与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4年申请仲裁,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汪某未按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鲍某遂向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汪某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汪某总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从而逃避执行。
在执行局内,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汪某释明法律,说明利害关系,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对其在案件仲裁期间达成和解协议但却不主动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的行为作出严厉批评,并表明若其继续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过执行法官细心耐心释法明理,“软硬兼施”,被执行人汪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偿还欠款,随后一直不断打电话四处借钱,最终筹得15000元案款支付给了鲍某,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110精准出击,刚柔并济助力执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破解“人难找、物难寻”的执行困境,枞阳法院执行局实行执行“110”工作机制有效运作,主要负责司法拘留、扣车以及对涉嫌拒执罪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等。执行“110”的有效运营,将大大提升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用真抓实干的精神攻坚克难,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威慑力,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遁形”,用实际行动兑换司法为民承诺。(汪晗)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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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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