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为方便因患病行动不便而无法来法院调解的当事人,枞阳法院民二庭法官通过“送法上门”的方式,到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原告某银行因一起金融借款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向被告张某送达应诉材料后,了解到被告张某因患病治疗经济状况不佳且行动不便无法应诉。本着照顾患病一方的原则,承办法官组织原告方一道前往被告家中,进行现场调解,并为其争取到一年的还款期限。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叮嘱其调整心态,积极接受治疗,争取早日康复。当事人对承办法官上门调解表示感谢。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这不仅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枞阳法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朱贝贝)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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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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