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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04 12:49:03

  近日,枞阳法院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本打算上诉的当事人最终放弃上诉,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2年,龚某受李某雇佣为其提供油漆装修劳务,工程完工后仍有部分劳务费一直拖欠,多次催讨无果后,龚某便诉至枞阳法院。判决后,李某认为判决不公,在判决中未将龚某装修质量不合格导致其请人返工维修的费用以及相关损失扣除,遂要求上诉。

  承办法官深知,如果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不利于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为了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法官多次联系李某,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倾听其诉求,对其进行安抚,并结合案件事实,耐心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同时,承办法官鼓励李某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最终在法官多次劝说下,李某放下心中疑虑,认可判决结果,表示不再追究龚某的装修质量问题,龚某也同意抵扣返工维修费用及相关损失。随后李某现场向龚某兑付劳务费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自愿放弃上诉,本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起纠纷的化解,是枞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未来,枞阳法院将会继续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源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潘岩)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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