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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30 16:27:58

  因不履行还款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陈某,在乘坐动车、飞机等多方面受到限制,近日,陈某主动来到枞阳法院缴纳案款,履行了还款义务。

  何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据悉,何某和陈某系朋友关系。2005年,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何某借款,多次借款共计22万元,双方结算借款后,陈某向何某出具借条。双方约定好了借款金额、利息和借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后,陈某仅归还借款2万元,剩余借款迟迟未还。何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将陈某诉至枞阳法院。案经枞阳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何某借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何某遂向枞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然而,被执行人陈某仍然置若罔闻,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暂时并未查到陈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尽快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高令。躲避执行的陈某被纳入“黑榜”后处处受限,便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表示愿意还钱。6月24日,陈某主动来到枞阳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表示自己愿意履行案款,但是目前经济生活困难,能否先履行部分案款,剩余案款分期履行。执行干警肯定了他主动还款的态度,遂联系申请执行人何某到场,见陈某确有还款意愿,何某也做出让步,同意了分期还款的方案。陈某当场履行案款2万元,剩余案款约定每月分期归还,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朱燕)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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