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是不付这个钱,现在我们茶叶卖不出去,经营困难,所以看能不能缓一缓。”
“打开销路你们自己要积极想办法,村里也会帮助你们,但是合同约定的事情还是要做到的。”
7月28日,枞阳法院横埠法庭在钱铺镇某村开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巡回法庭。
原告种植合作社向被告公司投资40万元,约定每年保底收益24000元。因收益不好,被告公司至今未支付第五年投资收益24000元,现种植合作社为维护集体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望被告支付投资收益24000元。
法庭受理该案后,秉承“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走在前面,用司法联动,多部门协同化解矛盾纠纷绘就司法为民的“枫”景。承办法官通过走访村委会、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多方面了解双方矛盾纠纷历史成因,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矛盾,多方疏导当事人情绪,采用释法、说理,用情用心的调解模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
因案件涉及本地民营企业的经营,镇村考虑到企业经营困难,积极调解,给予企业缓冲时间,企业也终于平复情绪愿意筹措资金,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经过两小时的背对背调解,原本争吵激烈的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
巡回法庭承载的是群众邻里的诉讼案件,有相邻权纠纷,有民间借贷,是家长里短,是鸡毛蒜皮,是群众的不便出行,又是群众的“急难愁盼”。
今年来,枞阳法院的法官们背着国徽,走进村部、案发地、当事人家中,化身为“调解侠”“和事佬”,一边进行普法宣传、一边现场解决纠纷,法律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法官们以法为尺、以理为针、以情为线,坚持“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以担当破解司法资源不足难题,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能量。(吴倩)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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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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