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

枞阳在线网站 | 枞阳融媒体中心 主办

设为首页

简体 | 手机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 >正文

时间:2025-09-17 13:10:29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捏造虚假信息对企业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恶意抹黑、利用人工智能工具拼凑外地热点网络事件捏造本地虚假信息、编辑网传视频并添加不实文字造成不良影响……9月16日上午,合肥公安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工作情况。

  9月15日至21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今年活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近年来,社交网络和自媒体发展迅猛,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同时,网络谣言也随之滋生,快速传播蔓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尤其是涉企谣言已成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风险源。

  合肥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净网2025”专项行动为抓手,向网络谣言发起凌厉攻势,通过全链条打击、全平台治理、全领域防控,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环境,为合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25年以来,合肥市公安机关共侦办网络谣言案件78起,依法查处84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行政处罚79人)。

  高位统筹 狠抓落实

  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迅猛发展,网络谣言呈现内容范围广、传播速度快、更新频率高、社会危害大等特点,对社会秩序、经济发展以及网络和舆论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合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11个警种精干警力和优势资源进行集中攻坚。同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执法工作指引、线索流转机制,落实市、县两级7*24小时网上巡查要求,健全疑难案件法制会商制度,构建与网信部门打处协作通道,推动形成多警种、跨部门、全方位的综合立体长效打击整治体系。

  “内部消息,某车企财务负债6000多亿,2025年企业倒闭,政府要怎么妥善安置700万用户,还有100多万企业员工……”今年2月18日,长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该信息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核查。经核实,确认发布内容为虚假信息,民警依法传唤视频发布人吴某某(男,35岁)接受调查。

  经查,2025年1月23日晚,吴某某与朋友张某闲聊时打赌,以100元赌吴某某是否敢发布“该车企即将倒闭”的谣言信息。吴某某随即在网上下载了一张该车企商标图片,且配文制作成视频,通过抖音平台发布,经网络传播后,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评论,对企业声誉和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今年9月1日,网民“小鱼爱xx笔记”在某互联网平台发布所谓《女童在动物园和小老虎“亲密互动”遭其咬伤右腿》的信息,称“合肥野生动物园发生小老虎咬伤5岁女童”,引发网民关注。高新分局迅速进行核查,确认合肥野生动物园未发生相关事件,该信息为谣言。

  经查,信息发布者于某某(女,45岁)为博取网络关注,利用人工智能工具拼凑外地热点网络事件,故意捏造“合肥野生动物园发生小老虎咬伤儿童”的虚假情节,并在自媒体平台进行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于某某到案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高新分局已依法对于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就业、养老、医疗、交通等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相关谣言一旦上网传播,速度快、影响大。热点舆情事件自带流量属性,一些自媒体往往蜂拥而上,为“蹭热点”“引流量”不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合肥公安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思路,积极响应中央网信办“整治涉企网络‘黑嘴’”“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等专项行动,通过重大案件督办、个案指导调度、类案归纳分析、定期情况通报等措施,做到网上造谣传谣线索“一条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

  重拳出击 为企护航

  近年来,合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发展,这些新兴企业往往备受关注。为跟风引流、非法牟利,一些自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水军”编造涉企网络谣言,给企业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合肥公安依法严厉打击以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的网红大V、进行引流牟利的“网络水军”,以及幕后操作的MCN机构,坚决查明黑灰利益链条,不断提升网络谣言案件类案打击和生态打击能力。

  2025年8月26日,某知名食品企业向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报案称,近期多个网络平台出现企业产品“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霉菌超标”等虚假负面文章。公安机关迅速立案并开展调查。经核查,8月26日当天,有200余篇文章在多个网络平台集中传播,呈现突发性、聚集性特征,且大量虚假信息由9个网络账号在外省某地、同一时段集中发布,内容具有明显误导性,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网络空间秩序。经公安机关核实,上述内容均为虚假信息。

  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信息发布者陈某(男,29岁)接受调查。据陈某交代,其在网上看到该食品公司的相关信息后,为牟取平台流量佣金,控制大量手机卡批量注册网络账号,通过预设具有吸引力、误导性的关键词指令,操纵AI模板批量生成大量谣言信息,制造所谓“爆款”文章,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对企业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目前,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今年8月,包河分局接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有人在网上捏造散布涉江淮汽车虚假信息,对企业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恶意抹黑。包河分局接报案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立案侦办。经初步核查,民警在多个平台发现相关视频、图文3000余条,内容高度雷同。

  包河分局依法对上述虚假信息进行全面取证,并对发布不实信息的宋某某(男,50岁)进行传唤。据宋某某交代,其于2023年11月在河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贷款购买两辆江淮品牌汽车,后因消费纠纷与该公司产生矛盾,为达个人目的,今年6月以来,他在多个互联网平台注册47个账号,并发布3000余条不实信息。内容为凭空臆想编造,与事实严重不符,在网上大量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宋某某到案后,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删除了相关不实帖文。

  宋某某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发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涉嫌寻衅滋事。2025年9月1日,包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整治 筑牢防线

  公安机关表示,一些自媒体利用人们的恐惧、愤怒或好奇心,通过自导自演、刻意摆拍,以情绪化的方式制造矛盾和对立冲突,操纵受众情感和立场,引发网民关注。今年2月份,瑶海区某网民系某明星粉丝,为“拉踩”引战,攻击另一明星粉丝群体,自导自演,在自媒体平台发布“被某明星粉丝网暴、人肉、威胁泼硫酸”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部分网民通过移花接木手法,将与事件无关的音视频或图片资料拼接,制造“有图有真相”的谣言信息。去年5月份,外省某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安徽一小区房子倒塌”。经查,该网民为博取流量、吸引粉丝,将外地视频嫁接到安徽,引发大量网民热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当前,人工智能、视频合成等技术发展迅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一键生成虚假信息,极大降低了造谣门槛和成本。今年8月份,外省某网民为博取平台流量奖励,注册多个自媒体平台账号,利用AI软件编造生成多篇虚假负面文章,称合肥某企业“瓜子霉变”“产品有二氧化硫残留”等不实信息,对企业经营造成恶劣影响。

  今年以来,合肥公安一方面加强各类网站平台监督执法,压实平台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持续推进网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及应急响应机制建设,以重大网络谣言案件为切入点,拉网式排查各类网站、互联网应用漏洞问题,指导督促本地网站、社交媒体、直播和短视频等重点平台应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共开展重点网站平台执法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风险提示函179次。另一方面构建多渠道普法宣传矩阵,营造立体宣传教育氛围。在线上,依托公安政务公众号、网警巡查账号等线上宣传平台,发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9批次,组织网络“大V”及本地网站参与互动宣传、推送原创宣传短视频及法律警示内容440余次。在线下,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重点场所开展线下普法宣讲1700余次,结合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主题宣传活动140余场次,向群众普及网络谣言特征和危害,形成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宣传格局。

  网络谣言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编造、不发布、不传播虚假信息,面对网络信息要保持理性,不盲目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记者 张毅璞)

  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按照以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是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是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处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网民,依法文明理性上网,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一是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杜绝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各类有害信息;二是提高辨识能力。学会识别虚假信息,主动通过权威渠道核实信息真伪,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三是规范自己言行,理性表达观点,保持理性和包容,避免情绪化表达,增强社会责任感;四是积极举报谣言,发现网络谣言时,及时向相关网站平台或公安、网信等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王章志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律师声明 | 广告服务 | 举报纠错

枞阳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备0750286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4120200050 皖网宣备090007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34082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