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切实筑牢党员干警廉洁司法思想防线,3月18日,枞阳县人民法院组织32名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沉浸式”开展警示教育,把庭审现场变成鲜活的纪法课堂。
2019年11月到2023年1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万余元。案发后,刘某认罪认罚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县检察院以刘某涉嫌犯受贿罪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法庭调查了本案的事实,被告人刘某当庭认罪悔罪,法庭综合刘某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当庭进行了判决。
庭审现场,干警们全程认真聆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直观感受被告人从一名公职人员变成职务犯罪人员的全过程,特别是被告人对自己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为民服务宗旨的淡化,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直击灵魂的忏悔,让旁听者深受警醒。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旁听干警更能直观感受到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和教训。今后,县法院将组织党员干部、青年干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也引导教育干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守审判纪律、恪守司法良知、规范司法行为,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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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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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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