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化解一起侵权赔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其丈夫深明大义、主动担当,当日代为履行7万元赔偿款,并承诺三个月内付清余款。
该案系一起电动自行车碰撞引发的侵权赔偿纠纷,法院判令被执行人杜某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支付赔偿款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杜某未履行,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查控杜某名下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线索。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依法将杜某拘传。因杜某确无履行能力,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杜某丈夫得知后,深感愧疚,主动找到承办法官,表示愿意代妻子履行,但近期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一次性付清,希望协商解决。
为兼顾双方权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杜某丈夫当场支付7万元,并承诺余款三个月内代为付清。至此,这起僵持许久的执行案件圆满化解,申请执行人对法院高效、暖心的执行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枞阳法院将持续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开展执行工作,以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执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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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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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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