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2日,枞阳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原告某公司不服人社部门工伤认定决定,将县人社局诉至法院。全县各机关单位近百名职工代表现场观摩。
该案中,原告认为员工唐某所受伤害不构成工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庭审中,各方围绕"唐某受伤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异议时效超期"等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呈现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流程。
人社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就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及程序合法性发表意见。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案情,围绕工伤认定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及行政程序规范等现场释法。旁听人员表示,观摩直观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权威,深刻认识到行政执法中程序合法与证据固定的重要性。
此次示范庭是枞阳法院深化"府院联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的举措,通过典型案例将庭审变为法治课堂,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下一步,枞阳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以案释法、以庭代训,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陈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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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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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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