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志是一切开始的前提,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这句话强调了正确“立志”的重要性,同时也告诫广大青年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从政观。
立志做大事体现的是“奉献”,是“为人”。就如那些树立了执政为民公仆意识的公职人员,眼里关注的是群众的冷暖疾苦,心中考虑的是如何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自然会获得群众的信赖、组织的青睐。就如张桂梅同志,她是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教师的优秀代表。她的先进模范事迹,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充分体现了她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无比热爱和忠诚。正是因为她立志做大事,心中有人民,才成为时代的楷模。
立志做大官体现的是“贪婪”,是“为己”。凡腐化堕落之人,刚开始小贪小贿时,总心存侥幸,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贪得无厌,必将造成理智的决堤和人性的泯灭。每一位国家公务人员都要彻底丢弃某种侥幸之心,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是做了违法乱纪的事,不管手段有多精,职位有多高,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都必定会葬送自己的前程乃至性命。无数案例告诫我们,一心钻营做大官者,多落得身败名裂。青年人若是只为做大官,必定信念缺失,“总开关”松动,“压舱石”动摇,最后将迷失在权力的牢笼之中。
因此,青年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切实做到“立志做大事”。要做到这一点,既要青年的个人努力,也需要组织保驾护航。首先,青年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将个人理想同时代发展、人民需要紧密结合,自觉摒弃错误的目标、志趣,不将发财、做官当做个人目标。在平时努力提升个人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其次,青年要在工作中真抓实干。青年人要以“必作于细”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提升能力。谨记群众之事无小事,每件事都当头等大事去办,哪怕只是填一 份表单、解答一项政策,都要让群众满意而归。 最后,组织要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组织上需要为年轻人“培土墩苗”,为青年人干事创业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建立相应的学习制度,综合提高青年干部的党性修养、业务能力、创新意识;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青年干部实干、创新,为做大事保驾护航。(作者 徐美海)
稿件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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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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