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干部是党委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是推进农村发展的政治保证和农村工作的基础。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形势下,要解决目前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的问题,建设一个富有战斗力和开拓精神的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农村工作千头万绪,需要处在最基层的党支部和村委会去落实。为此,我们在选人上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让一大批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人脱颖而出。特别是在选配支部书记方面,要选那些富有开创精神、想干事、会干事、真干事、不出事,并能够带领一方群众致富的能人担任村支部书记。
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农村基层干部要发挥好宣传引导、示范带头作用,善于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引导群众积极向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尤其是要组织一些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效益好的农户,通过现场交流、示范带动,使广大农民真正感到有看头、有学头、有盼头。要注重搞好市场供求和农副产品价格信息服务,解决好一家一户开拓市场能力弱、掌握市场信息少的问题,牢牢把握市场需求与本地优势的结合点,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选准发展方向,确定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使本地优势产业壮大、延伸、增效。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变领导农业、指导生产为服务农业、服务农民、服务生产,积极搞好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协调联系,根据市场前景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认真考察选项,搞好协调,兴办集体经济实体。通过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谋实利,树立自身威信,夯实群众基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农村干部要树立斗争的观念。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对农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农村干部要清楚地掌握与农村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符合政策法律规定。要善于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所谓不怕事,就是要直面矛盾和问题,不推诿、不扯皮、不躲闪。因此,农村干部要学会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方法来解决矛盾和问题,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帮助群众共同致富。要牢记宗旨,勤政为民,从每一件具体小事做起,为群众搞好服务。力争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作者 帅勇)
稿件来源: 安徽新闻网
|
编辑: 乔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