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风
老人尹某军自老伴离世后与同村刘某登记结婚,本想相互陪伴共享晚年,这一愿望却遭到了儿子尹某的强烈反对。其认为父亲自老伴去世不满一年即与刘某交往,子女在情感上不能接受,同时刘某年老多病不能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由此反对二人共同生活。为此事,父子多次发生争吵甚至撕扯殴打,儿子尹某还曾经将刘某赶出家门。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尹某军决定起诉儿子尹某侵犯自己的婚姻自主权,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尹某不再干涉自己的婚姻生活。
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被告尹某的行为阻碍了老人的婚姻自由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尹某立即停止对父亲尹某军婚姻自主权的侵害。
相关人士认为,婚姻关系作为家庭关系的基础,不仅仅关切老年人自身的幸福,也关涉到财产的分配和家庭的和谐。老年人婚姻在现实生活中常常遭遇子女的不理解甚至阻挠,主要的原因就是赡养压力、财产问题和情感因素。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本案例中,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强调任何人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主权,无论是何身份、采取何形式,都属于违法行为。这一有力的阐释,有助于明确老年人对自身婚姻的自主地位,厘清子女或他人对老年人婚姻的行为界限,展现了司法机关助力老年人婚姻自由的鲜明态度,对此类纠纷具有借鉴作用。
稿件来源:
|
编辑: 徐连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