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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镇组织实施村(居)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时间:2011-01-14 14:37:08

  枞阳在线消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村级组织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村级组织和村(居)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枞阳镇党委、政府积极谋划、大胆探索,出台并组织实施《枞阳镇2010年度村(居)综合考核奖惩办法》。

  一是明确考核对象和原则。对象为村(居)党组织及两委班子成员。原则是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

  二是细化考核主要内容。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或年度承诺目标及实绩。

  三是采取多种考核方式。召开党员、村民组长会议,村(居)党组织书记向到会人员述职,班子成员书面述职,按照满意率量化打分测评,进行民主评议;由党委组成专门班子,对照《枞阳镇村级党组织考核细则》及年度工作目标和承诺目标量化打分,实行目标考核;由镇党委集体对村(居)两委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打分,实行党委综合评价。

  四是评定类别或等次,予以奖惩。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类别和等次,按照一、二、三类村(居)分别予以奖励,对于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由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由党委书面告知村(居)党组织,并向党员、群众公布。(曹忠亚)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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