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纠正城市低保工作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枞阳镇日前发出通知,对全镇城市低保对象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将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坚决予以清退。
通知明确规定了七类清理对象:一是已经死亡的低保对象。二是已经退休或已经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含遗属补助)的低保对象。三是户口已迁出我县的低保对象。四是有子女在行政或事业单位上班且家庭没有重大变故的低保对象。五是家庭有非营运车辆的低保对象。六是在县外有住房或县内有二套房的低保对象。七是家庭收入增加、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曹忠亚)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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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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