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埠镇在年初村级“三资”管理督查中,发现存在报帐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未按权限审批、白纸条入帐、伙食费开支随意性等违规操作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横埠镇党委及时制定出台《横埠镇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用制度堵住村级集体“三资”监管的漏洞。
《办法》列举了村级报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财务审批人、村级党组织书记和“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应追究责任的主要情形,并设定批评教育立即纠正、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五种追究形式,凡是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单位和对象,年内与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
横埠镇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进一步规范“三资”监管有关责任人行为。这种做法,为“三资”代理中心和村(居)悬出亮剑,有力解决“三资”代理中心由于职能限制,审核把关底气不足的问题;有效解决从事“三资”管理行为人的随意性问题,也为镇监管部门解决在监管时大错误不够小错误不断和边纠边犯这一操作难题,从行为上约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滋生,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讯员)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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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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