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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镇认真落实“阳光村务工程”中违纪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时间:2013-10-20 07:54:24

  为切实加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落实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浮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16日下午,该镇党委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县纪委53、54、55、56号文件精神。镇纪委、“三资”办以及各村党总支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镇纪委书记王文龙主持。

  会议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各村总支书记是这次“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在此次会议以后立即召开“三委”会议,认真学习讨论县纪委四个文件精神;切实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监督、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纪律要求和工作制度。

  二是制定方案。要严格按照“阳光村务工程”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对照“五严禁”、“五执行”,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并报告镇纪委;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

  三是落实规定。严禁“坐收坐支”和“白条”入账,分村设立村集体账户,使用村总支书记印鉴;严禁备用金外现金结算,镇“三资办”要把好关;严格实行月报账工作制度,村总支书记亲自过问月报账,如当月没有发生额的,必须履行零报账程序。

  四是规范建设。要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工作流程化管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民主决策作监督;要做好村监委履职记录;要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办公用品,设立工作流程图。

  五是组建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及时组建浮山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拟于12月底前正式运行。明确规定,没有进入县级以上招投标中心的村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律由乡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统一组织实施。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为副组长,基层相关部门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最后强调,各村书记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这次自查自纠工作对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乔润生陶方龙)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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