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2月14日,钱桥镇召开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全体机关干部,11个村书记、主任会议等参会,强化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实行过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会上,钱桥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村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程序,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行为,确保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效促进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维护农村集体权益不受侵害,巩固和扩大“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促进我镇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会议要求:规范交易行为。2015年元月1日起,我镇所有需要经村级资源交易站交易的项目,必需在开工前进入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由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统一组织实施。各村需进交易站交易的项目每月上旬申报,中旬交易站根据各村申报情况统一时间交易。未申报的项目各村不得自行开工,否则后果自付。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必须及时向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申请,经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加大监督力度。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监督组不定期对11个村在建项目进行督查,如发现未交易的下书面通知停工。严格责任追究。未按规定申报交易的项目,资源资产不得入账,造成后果的,项目5万以下,由镇纪委对项目所在村处理;5万以上至30万以下,上报县纪委处理;超过30万的,上报县检察院处理;并对村级主要负责人问责。(尹传苗)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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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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