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形成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12月24日,中共钱桥镇委员会下发《关于设立钱桥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成立钱桥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钱桥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任第一副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有司法所、镇综治办、组织办、财政分局、民政办、社保所、卫计办、工会、镇团委、镇妇联等相关单位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负责社区矫正委员会日常工作。
该委员会作为镇党委、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将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指导,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工作重大决策事项、方案、规划及制度,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协调并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引导、鼓励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钱桥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枞阳县以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初步形成,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实现了《社区矫正法》“社会化矫正、规范化矫正”的立法目的,提升了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水平。乡镇级矫正委员会的建立将打通社区矫正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推进平安惠民、法治惠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统计,该镇往年累积和今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共计32人,现已解除矫正19人,办理迁居外省市4人次,目前在矫对象9人,在矫对象高峰期曾达到20多人。今年共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6件,基本被法院采信。(曹忠亚、尹传苗)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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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若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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