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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医保聚力民生工程提质增效为幸福“加码”

时间:2021-06-08 15:51:13

  为巩固拓展继续实施的医疗保障民生工作,稳步推动退出实施的健康脱贫医疗保障平稳过渡到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内,枞阳县医保局同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枞阳县2021年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之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枞阳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枞阳县2021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梯次减轻参保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坚持医疗保障工作增进民生福祉定位,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工作。

  一、加强医保舆论宣传。以改善民生问题为出发点,保障群众“医有所保”为落脚点,围绕医疗保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开展宣传,加大政策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今年以来,印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枞阳县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十问十答》、《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案例选编》、宣传画等宣传资料2万份,在医药机构、村(社区)发放、张贴600份。

  二、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在95%以上。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政策,在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60%,显著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医疗救助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住院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三、救助托底有保障。对特困人员继续给予280元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已脱贫人员等困难群众给予25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30元,2021年参保缴费资助45720人,资助参保金额1143万元。积极与县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局等部门沟通,提高年度救助限额,对救助后个人负担仍超过一定数额的,给予二次救助,巩固拓展医疗救助政策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5月医疗救助保障11010人次,报销704万元。

  四、优化经办管理服务。优化参保缴费、就医管理、结算报销等规程,进一步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按省、市部署,加快医疗保障信息化进程,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持续做好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异地就医电话备案服务,解决老年人等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提高医保服务热线效率,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处理、限时办结”;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全面使用带量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确保降价药品和耗材落地惠民。(何媛媛)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蒋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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