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强调,此次排查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查任务和分工,对照文件重点排查对象逐项确定排查名单,健全排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排查人员。要加强部门协作,镇村(居)组织专人逐户开展排查,重点核实家庭困难的真实性、家庭成员及赡(扶)养人的收入等情况。
会议要求,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困难家庭镇村(居)要安排专人提供帮办代办,及时审核确认并录入系统。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后,村(居)要在2个月内予以回访,对救助后仍然存在困难的要链接社会帮扶资源,进一步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关于开展低收入人口集中排查认定的通知》相关内容,并对如何开展低收入人口集中排查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钱小娟)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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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若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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