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途径,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的形成,今年以来,枞阳县人口计生委先后与44个省外市、县的人口计生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向协作协议书。
《协议书》对双方各自的职责和共同的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双方从以下几方面联手共管。一是服务管理方面。流出方及时为流出的成年育龄妇女免费办理婚育证明,为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妻办理审批生育手续,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督促其30日内到现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交验婚育证明。流入方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未办证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并告知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二是在信息交流方面。现居住地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准确、有效提交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对流入育龄妇女的婚、孕、育变化情况和离开现居住地再次流动的,及时通报户籍地。对请求查询的信息,户籍地在收到请求查询信息后,应认真核实个案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现居住地反馈流出人员详细的婚育信息。三是在技术服务方面。户籍地应在育龄妇女外出前开展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培训,并提醒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孕环情检查。现居住地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服务和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是在行政执法方面。流动人口社会扶养费的征收以户籍地为主。现居住地发现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后,应及时通报户籍地,并配合户籍地做好征缴社会扶养费的有关调查取证工作。《协议书》还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流出地会同流入地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建立外来人员计划生育协会或流动人口党支部等组织,明确计生工作联络员,配合政府共同做好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许月)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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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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