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完善机构设置,强化工作职能。为进一步适应土地收储工作新形势,该局按照县编委的文件要求,内设了办公室、土地收储股、市场经营股三个职能股室,并按片分工,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土地收回、收购、储备、开发及熟化、集体土地征收等方面的职能,为建立一个职能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土地收储机构奠定了基础。
二是突出保障重点工程,强化计划管理。把保障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点项目和县城区建设作为工作的中心,确保储备年度计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县城区和各集镇范围内土地的合理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组织制定新城区土地储备规划。
三是突出规章制度建设,强化阳光行政。县政府成立了土地收储委员会,并出台了《建设用地管理统一征收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了收储的程序、方法步骤、工作职责等,使收储工作有章可循。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制度,及时在国土门户网站、中国土地网等媒体发布出让信息及出让结果。整个交易过程邀请纪检监察、公证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促进了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
四是突出盘活存量,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制定方案,做好县轮窑厂等破产企业的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支持企业改制,妥善安排职工生产、生活。依法收回或收购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无主土地等,盘活存量,增加政府收益,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今年,依法收回闲置土地6宗,面积448.9亩;收储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2宗,面积14亩。
五是突出维护群众权益,强化依法行政。出台了《枞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枞阳县征地补偿标准》等。在征地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登记等规定程序,充分听取村民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陈小中)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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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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