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枞阳县法院注重突出实践特色,学会用科学发展、服务大局的新视野审视、谋划和推动工作,使全院各项工作水平跃上新的台阶。2009年1-7月全院共审执结案件1231件,审执结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78%,每件案件的审限平均缩短了3.2天。
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在解放思想上着力。活动中,法院领导班子深入基层和群众问计问需,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征集到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0余条。及时分析、归纳和梳理以后,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着重解决发展思路不清、发展信心不强、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针对当前金融危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新形势,不断拓宽思想解放的广度和深度,强化以发展的理念统领工作,积极推出应对举措,解决好前进中的问题,推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稳定责任和发展要务,在发挥职能上着力。将法院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思考、部署和推进。从重从快惩处了一批抢劫、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3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优化了全县投资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审执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56件,结案诉讼标的2268万元,执结标的445万元,促进了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面对全县企业改革的新形势,及时部署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组成两个固定合议庭分片审理县经委系统和县粮食系统企业破产案件,要求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尽可能地以最短的诉讼周期、最高的诉讼效率审结,确保完成全县企业改革目标任务。
围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在便民利民上着力。将真心诚意地为群众解决问题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强化“和谐司法”理念,尽可能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处理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95%,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达512件,较去年同期上升了34.46%;二是推行诉讼指导制度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坚持便民诉讼,对一些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群众所参与的诉讼,通过巡回审理、预约开庭、电信咨询、上门服务等办法进行审理;四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农民工、下岗职工、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起诉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五是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体现司法关爱,共缓、减、免收当事人诉讼费用9.88万元。
围绕公正司法,在创新机制上着力。该院一方面坚持滚动分案、审限跟踪、流程管理、审限提速、绩效考核等行之有效的考核手段,一方面按照“人有我新、人新我特”的要求建章立制,狠抓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法官行为、规范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今年修订的考核奖惩办法增设了多个实行一票否决的考核指标,使每一名干警都感受到责任和压力。赋予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主管业务院领导身份,积极开展审判执行专项检查、管理成效专项检查、审判活动督查、庭审示范指导、审判经验总结等活动,促进了审判质效提高。特别是大力推行案件复评制度,对已评查的案件随机选取,抽调资深法官进行复评,既查案件自身质量是否有问题,又查案件评查是否走过场,对出现差错的部门以及履行评查职责不到位的部门严格按照岗位目标管理规定进行问责。上半年有两件案件经复评由原定的A级降为D级,办案及评查部门因此在考核中受到相应处罚。负责评查的法官深有感触地说:“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做老好人了。”
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在队伍管理上着力。严格执行以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为重点、以各党支部日常学习为基础的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干警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端正司法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内外监督,向社会公开了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并公布举报方式,今年以来接到的投诉仅有一件,比去年同期少了七件;大力开展岗位练兵,认真组织观摩庭评分、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以及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保障能手等评比活动,干警学业务强技能的热情不断高涨;坚持文化兴院的工作思路,通过举办“迎五一”体育赛事、创编文艺节目参加全省法院系统文艺调演、组织“江淮普法行”法律知识演讲选拔赛等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张勇 齐继福)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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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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