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10月7日上午,枞阳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执法中查处一起驾驶员违章记14分仍上路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一辆皖J13036中型普通货车司机驾驶证未随身携带,经网上查询核实,田某驾驶证因违法记分达14分,已被停止使用。民警对其进行了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其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有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田某进行处罚。
针对此类违章不接受处罚的现象,交警部门将继续查处,实行长效管理,并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一旦违章被查处,就要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汪芮)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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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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