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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严惩农副产品变相涨价

时间:2011-01-10 10:41:05

  枞阳在线消息 去年12月份,枞阳县工商局针对有些农副产品商店销售分量不足大米、成品油等农副产品,存在变相涨价现象,推出四项举措进行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

  一是推行“温馨提示”。为抑制农副产品变相涨价,该局设计出含有“若发现经营者销售分量不足的农副产品,请拨打12315”等内容的温馨提示,张贴到农副产品商店醒目位置,告知农副产品经营者以虚假表示质量的办法销售产品实现变相涨价行为是违法的,提醒消费者购物时要注意农副产品的实际质量。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局共张贴温馨提示书350份。

  二是推行准入告知。该局要求基层工商人员在核发营业执照时,要面对面地向农副产品经营者宣传温馨提示的相关规定,告知其从大厂家购进农副产品,确保标注的农副产品质量和实际质量相符,从市场准入环节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目前,已有11户农副产品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得到了该局工作人员的提醒。

  三是推行重标质量。该局各监管执法单位在市场巡查时,着重核查袋装农副产品标注质量和实际质量是否相符,一经发现不符的,立即责令经营者在包装物上重新标注质量。目前,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1月6日,该局相关单位负责人督察了此前已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的部分农副产品商店,发现其店堂内部分大米的包装袋上重新标注了大米的质量。

  四是严惩明知故犯者。该局要求,若发现经营者在收到温馨提示后,仍抱侥幸心理,继续明知故犯的,坚决予以打击。元旦前夕,该局12315投诉中心接到消费者举报,称某农副产品商店销售一袋包装标注15公斤的大米,实际只有13公斤,存在变相涨价现象。接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取证。目前,该局已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工商部门推行这一举措后,我们对一些农副产品涨价都要经过深思熟虑,不敢乱标质量,乱涨价,乱标价。”一些从事大米经营者的业主如是说。(章洋周维)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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