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近日,枞阳交警部门查获一名“酒司机”,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
4月21日下午2时许,城区执勤民警发现皖H2K×××两轮摩托车沿湖滨路由东向西摇摇摆摆驶来,遂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驾驶人殷某脸色通红,满口酒气,抽血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53.9mg/100ml,属醉酒驾驶,殷某也承认自己中午喝了几两白酒。经上网查询,殷某同时准驾车型不符、所驾摩托车逾期未审。报经县局批准,殷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记27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民警提醒: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醉驾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纪继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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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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