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7月7日,“酒”司机周某酒后若无其事地驾车到交警部门办理车辆年审,被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拿下,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当日下午4点多钟,三中队民警在横埠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执勤时发现,从铜陵方向行驶过来一辆车号为皖H2K×××摩托车,方向不稳,民警随示意停车,不料,该车竟直接驶入中队院内。面对民警,驾驶员周某直嚷自己来年审车辆,保险已买好,民警仔细查对行驶证及保险单,证实其所说不假。在检查中,民警闻出周某身上浓浓酒味,于是对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饮酒驾驶,周某无异议。经查:周某(男,48岁,周潭镇田埠村人)前不久刚从外地返乡专门办理摩托车年审,今天上午到县城购好车辆保险,在其父亲周某某家吃中饭时喝了一瓶啤酒,下午驾驶该车来年审。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理决定。(纪继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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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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