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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出台诉讼保全工作新机制

时间:2012-02-14 09:58:31

  为促进诉讼保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日前,县法院出台了三项新机制,从受理部门、办理时限、工作责任三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有效解决了此前诉讼保全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等问题。

  一是明晰受理部门。规定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裁定书的制作统一由立案庭办理,报经分管领导审签后移交执行局送达和执行。执行局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商请法警队予以协助,保全完成后相关保全材料随案件移送审判庭。

  二是明晰办理时限。规定立案庭受理财产保全申请的登记、制作裁定书、审签移送为1个工作日,审判庭移送审理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为1个工作日,执行局办理省内、省外保全案件的时间分别为2个和4个工作日。

  三是明晰工作责任。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台账,在交接过程中做到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对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按责任分工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承办人责任,直至追究赔偿责任。

  据了解,诉讼保全工作新机制确保了执行权的集中行使,同时有利于立案、审判、执行等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互相监督与分权制衡,从而有效促进案件审执结,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叶新王可)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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