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抓涉检信访工作注重从落实工作制度入手,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群众信访281件,接待来访260余次,检察长接待61件120余人次,办理县委、人大、上级院交办案件29件,息访息诉率达97%,赴省进京上访案件为零。
一是落实具体责任到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检察长负主要责任,控申科长负具体责任,办案人员负首办责任的责任落实模式。在工作中对越级上访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凡是在首办环节没有尽到职责,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涉检信访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制。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编制了一张以控申部门为主,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民行、监所等主要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立体化网络。具体工作中,一般信访案件由控申接待室负责接待,首次接待人员填写首办案件流程表,表随案走,责任明晰,使首办责任制落到实处。案件分流后,各业务科室内勤为信访联络员,控申科内勤为线索专管员,及时与各科内勤联系和沟通,负责案件催办督办、反馈答复等工作。遇有告急访、集体访案件,则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就地解决,确保实现群众来访渠道畅通,必要情况下由控申部门通知有关业务科室联合接访,当面答复,采取得力措施在设定时限内解决来访群众的问题。
三是落实案件跟踪回访制。规定对于一般信访案件由承办人员回访,对于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由分管检察长带领相关人员一同回访。回访中要主动找案件当事人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真正实现由被动接访向主动下访转变。通过跟踪回访,及时掌握了上访人的思想动向,了解工作、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他们排优解难,使他们安心生产和生活,达到彻底息诉的效果。(陆永耀 杨来宾)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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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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