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一号文件印发后,枞阳县工商局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工商职能,研究制发了《枞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中共有14条服务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优惠措施,具体为:一是完善审批流程。对新办工业项目企业,符合法定登记形式,材料提交齐全的,一律当场受理、当场办结;二是创新服务举措。开通工业企业“直通车”服务和“一对一”定向联络机制,全面推行网上名称核准;三是深入开展不冠行政区划工业企业名称变更受理工作;四是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对不涉及安全、环保、节能等领域,暂无法提供前置审批文件、证件的项目实行筹建登记,核发经营范围为“XX项目的筹建(筹建期内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执照;五是支持大企业集团化发展;六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七是扶持发展小型微型企业。牵头适时出台《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初稿)》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八是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九是加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培育认定工作;十是推进诚信环境建设;十一是深入开展打假工作;十二是加强和完善预警管理机制;对工业企业实行“远距离监管”,对因非主观故意,首次发生的轻微违法、违章且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的行为,不作行政处罚;十三是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既不参加年检,又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名存实亡企业,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将记入枞阳县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中;十四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对工业企业慎用和少用扣押、封存、查封经营场所等行政强制措施。章洋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
编辑: 木子
|